以事故为鉴928事故安全警示告知及
第一部分:关于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安全警示: 一、事故通报: 年9月28日上午7时许,车牌为豫AV的大客车(核载69人,实载69人)在行至G25长深高速KM路段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对面一辆车牌号为苏CF的半挂货车(货车上有3人)相撞。造成大客车及货车上36人死亡、36人受伤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经初步勘察,事故系大客车左前轮爆胎所致。 二、警示提醒: 1、事故猛于虎!请各车长务必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日常开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加强对车辆轮胎、油、水、皮带及车辆主要安全机件的检查工作;发现车辆有问题,及时与维修班报修,维修班须及时维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车辆发生突然爆胎,请保持冷静,不可采用紧急刹车,应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使车辆保持直线行驶。 3、时值国庆70周年大庆,安全生产更要重视,一刻不能放松。“国庆”长假期间,路上出行车多,易引发堵塞,请各车长一定要严格落实行车规范操作和“防御性驾驶理念”,行车时给自已留足安全空间,切勿超速、随意变更车道、急刹车、占用路肩行车,严防事故特别是追尾、伤人、侧翻事故发生。 4、节日安全,关系您我! 三、行车请紧记:一次不规范操作就可导致严重事故;随时随地都要想(预)着有事故发生;留空间给自已,留空间给别人;开车前,请旅客系好安全带方能发车。 祝:节日快乐!一路平安! 香港国旅安全运营部 年9月29日 第二部分、从香港九巴车长被控危险驾驶案例带你重温香港危险驾驶罪一、事故为鉴,警钟长鸣深水埗老翁捱九巴撞送院不治車長涉危險駕駛被捕深水埗長沙灣道往旺角方向近南昌街,年9月24日9時17分,一名老翁過路期間,被一部行駛中的九巴撞倒,老翁頭部重創昏迷,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惟送院後不治。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現由西九龍交通特別意外調查隊接手調查。現場所見,巴士車頭擋風玻璃爆裂,地面遺下膠袋及跌出的麵包,以及遺下一攤血跡。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拘捕涉事車長。警方其後表示,上午約9時20分,一名47歲男子駕駛一輛巴士沿長沙灣道往旺角方向行駛,當駛至長沙灣道與南昌街交界時,據報撞到該名正在過路的83歲男子。該名83歲男子頭部受傷,昏迷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於上午10時54分被證實死亡。警方指,該名巴士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正跟進調查案件。二、吸取教训,防御驾驶(一)内地法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形象一点来讲,就是转弯车辆遇到绿灯人行横道的行人时,应当停车让行,等行人通过后,车辆再继续转弯。无论左转弯还是右转弯,都需要避让正在绿灯的行人。1.放眼远方,洞察四周,时刻扫描。没有不能横穿的马路?即使有护栏等阻隔设施的马路,也挡不住某些“艺高人胆大”的路人。没有不可能,只怕想不到。即使横穿高速公路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在任何路段,都需要留心有突然穿越马路的行人。2.留有余地,提前观察预防。路过市区路口、城镇路口,省道村落路口等,需要减速,加强观察路口两边情况,以免有突然窜出的行人。必要时及时鸣笛提醒,夜间也可以通过闪灯提醒。3.遇到穿越马路的行人,及时减速避让,避让原则与避让车辆一样,让速不让路,制动距离充裕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突然变道,以免对后车产生影响。需要注意一点,对前面横穿马路的行人,尽量不再鸣笛提醒,以防其受到惊吓,下意识的退步避让,发生与身后通行车辆的碰撞。如果车辆因为避让行人仓促变道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责任是在该避让车辆的。4.预防行人后退。和之前的情况相似,行人穿过我们前方的车道,即将穿越对向车道,但是很有可能对向车道的来车势头比较猛,行人会不自觉的后退避让,这时很容易再次占到我们的行车道。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要做的就是控制低速通过,或是条件允许的话变道避让。5.留意视觉盲区。通过前方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左右车道车辆的反应,如果相邻车道车辆减速,我们也要及时减速,很可能邻道的车正在减速避让行人。6.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经过公交车站,也要增加注意,因为公交车进站后,下车的乘客很可能会穿越马路,而且不止一个人。同向的公交车头和对向的公交车尾,都属于视觉盲区,这时忽然走出的行人都难以被发现,就是老司机常说的“鬼探头”。这种情况下,应该适当鸣笛,提醒可能隐藏的行人,同时减速通过,遇到有通过的行人,及时停车避让。曾有研究,对不同车速撞击行人的伤害程度做过记录:车速在20km/h,行人被撞会推出1-3米距离,可能导致擦伤、骨折、轻微脑震荡;车速在40km/h,行人被撞可能会受到重伤,如骨折、关节损伤、内脏及头部损伤等;死亡率约为30%;车速在60km/h,撞击行人死亡率上升为60%,另40%则可能是重伤;车速在80km/h,撞击行人死亡率约为90%,车内人员也会有生命危险;车速在km/h,撞击行人死亡率约为%,生还希望很低;(二)香港的危险驾驶罪1.「危險」 「危險」是一個很簡單的詞語,其意義應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對一名普通的駕駛者來說是危險的事,對一名一級方程式賽車手來說,可能未必是危險。為免存疑,《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7(6)條為「危險」一詞作出定義:在涉及危險駕駛時,乃指「對任何人造成損傷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壞的危險」。 2.「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 《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7(7)條包括一些有用指引,以協助決定在個別案件中,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有何預期,或對其來說,何謂顯然易見: 「須顧及該個案的整體情況,包括— (a)關鍵時間有關道路的性質、狀況及使用情況 (b)在關鍵時間在有關道路上的實際交通流量,或按理可預期的在關鍵時間在該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及 (c)能夠預期被告知悉的有關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以及經證明被告已知悉的任何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 既然「危險」必須是「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顯然易見的」,法庭便須從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的客觀角度,來考慮每宗個案。因此,和不小心駕駛的情況一樣,駕駛者的主觀意識並不重要。 3.危險駕駛的典型例子 a.賽車 毫無疑問,賽車肯定會為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嚴重危險。一旦駕駛者參與賽車的證據得以確立,法庭將毫不猶豫地判處危險駕駛罪名成立。除危險駕駛外,參與賽車的駕駛者亦應有心理準備面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55條的控罪;該項條例指明,任何人推廣或參與車輛之間在任何道路上速度競賽,即屬犯罪。此外,《侵害人身罪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3條亦指出:「任何人在控制任何種類的車輛時胡亂駕駛、狂亂駕駛、賽車或作出其他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故意疏忽,因而造成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害,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2年。」 但是,有時可能難以確定車輛之間是否真的在賽車。假設閣下在深夜駕駛一輛經過改裝而馬力大增的車輛,在蜿蜒的山路超速行駛,同行還有好幾輛同樣經過改裝的車輛。某些駕駛者作出了一些危險的超車動作,但閣下沒有。當時閣下在賽車嗎?即使閣下沒有作出任何危險的超車動作,但因應當時相關的環境證據,閣下很可能也會被視為參與賽車:時間、地點、高速和車輛曾被改裝,都是賽車活動的客觀指標。法庭很可能根據此等情況,裁定閣下干犯了賽車和危險駕駛兩項罪名。 b.蓄意衝紅燈 衝紅燈這個行為,無疑是低於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被期望達到的水平。但衝紅燈是否「遠遜於」該水平至足以構成危險駕駛?如果駕駛者乃因心不在焉而導致車輛衝紅燈,是否只算是不小心駕駛,而非危險駕駛呢?法庭將細心檢視每宗個案的事實證據,以判定是否存在危險(或不小心)駕駛。但若案件涉及蓄意衝紅燈,駕駛者不應指望會面對比危險駕駛較輕的控罪。即使要證明駕駛者蓄意衝紅燈可能比較困難(如非不可能),法庭仍然有權從駕駛行為作出推論。例如,如果駕駛者當時開車衝過多於一個紅燈,法庭將不難推斷這種駕駛行為乃屬蓄意。 c.嚴重超速 在大多數超速駕駛的情況下,駕駛者只會收到一張「罰款單」。如果駕駛者及時支付罰款,大都不需面對危險駕駛的控罪。其實,即使駕駛車輛超過限定時速達每小時45公里,駕駛者需面對的懲罰可能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香港法例第章)被扣除10分,根據《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香港法例第章)被判罰1,元,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41(3)條被取消駕駛資格6個月。但如果持續超速一段時間呢?此等駕駛行為顯然不是一時不留神。因此,除非有特殊原因解釋為何超速,否則法庭在過往不少案例中,均視這種駕駛方式為公然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判定有關駕駛者屬危險駕駛。 d.駕駛超載的車輛 危險駕駛的控罪不一定只限於與駕駛方式有關。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7(5)條,「如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駕駛處於當時狀況的有關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則該人亦須視為…危險駕駛」。也就是說,駕駛不適宜在道路上行走的車輛,已足以構成危險駕駛。舉例說,法庭曾在不少案件中,判定駕駛超載的車輛屬於危險駕駛。 4.如何證明危險駕駛 和不小心駕駛的情況一樣,法庭會採納客觀準則,以決定案件中的駕駛行為是否危險。這實際上表示,法庭將依據每宗意外獨立的事實情況,來審議每宗個案。法庭將考慮所有相關事實(不管它們表面看來是否危險)和駕駛者的所有解釋,以確定是否存在危險駕駛。 1.R女士駕駛車輛,以時速公里衝過兩個紅燈,然後跨越道路分界線,撞上一輛停在對面行車線路旁的車輛。R女士被控危險駕駛。她辯稱視線被樹木阻擋,以致看不到紅燈,她當時已竭盡所能控制車輛,無奈車輛仍然失控衝過對面行車線。假設R女士所言屬實,她可以脫罪嗎? 如果R女士的視線確實被樹木阻擋,她應該減慢車速,以確定當時的交通燈訊號。任何明智的駕駛者皆應該知道,在視線受阻的情況下繼續駕駛,無疑有潛在危險。此外,R女士以極度高速衝過兩個紅燈的事實,也顯示她的駕駛方式妄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該等駕駛方式導致後果,即撞上一輛停在對面行車線路旁的車輛,是另一項足以令法庭在本案對她作出不利推論的事實。一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應該深知,以如此高速駕駛,車輛失控是可以預期的後果。因此,即使R女士可能確實曾盡力控制其車輛,恐怕也不能以此為理由,洗脫危險駕駛的控罪。 5.判刑 a.法定判刑 危險駕駛的法定判刑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類別,分別涉及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三個類別之下,判定「危險」的準則定義相同;但判刑則有所不同: 危險駕駛—《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7條: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元及監禁3年;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10,元及監禁12個月;及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6條: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50,元及監禁10年;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元及監禁2年;及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章)第36A條: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50,元及監禁7年;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元及監禁2年;及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5年。 b.涉及酒類或藥物的危險駕駛 由於出現越來越多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的個案,政府在年修訂法定罰則,明確指定涉及下列情形的危險駕駛(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者)個案,經定罪後的最高罰款及監禁須增加50%: 涉案駕駛者的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比例超過以下比例: 就呼氣而言,在毫升呼氣中有66微克酒精; 就血液而言,在毫升血液中有毫克酒精;或 就尿液而言,在毫升尿液中有毫克酒精;或 涉案駕駛者的血液或尿液含有任何分量的指定藥物(包括常見的海洛英、氯胺酮、大麻、可卡因等)。 c.法庭取態 法庭如何判刑,很大程度將視乎每宗案件的個別事實而定。每宗案件的事實縱然有所不同,馬道立法官(現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判詞大概可以清晰說明法庭在處理危險駕駛案件中的判刑態度: 「在大多數危險駕駛個案中,駕駛者顯然知道其駕駛方式是危險的,因此也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我們必須牢記,在一般情況下,的確不需把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視作真正的罪犯。但在例如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案件中,犯事者不一定會受到如此仁慈的對待…在評估罪行的整體嚴重性時,罪責往往是主導因素。法庭不會單純地點算加刑或減刑因素,從而機械式地計算有關刑期。判刑並非這種追求完全精確的運作模式,而法庭必須足夠靈活地顧及整體情況,以作出合適的判刑…若駕駛模式顯示駕駛者自私地妄顧其他道路使用者或其車輛乘客(或許容我加上行人吧)的安全,或顯示了一定程度的魯莽,那當然是一個主要的加刑因素,足以提供加重刑罰的理據。」(上訴法庭刑事覆核申請年第2號) 在同一案件中,馬道立法官也明確認同英國案例《RvCooksley》(年)訂下某些足以加重刑罰的因素: 使用藥物(包括已知會使人昏昏欲睡的合法藥物)或酒精; 極度超速、賽車、競賽性的或「炫耀」性的駕駛行為; 對同行乘客的警告不予理會; 長期的、持續的和蓄意的非常不良駕駛行為; 具侵略性的駕駛,例如過份貼近前面車輛,持續及不當地試圖超車,或超車後切線; 駕駛時作出必定會分心的行為,例如駕駛時閱讀或使用流動電話(特別是手持電話); 明知自己身體狀況欠佳以致駕駛技能被大大削弱,但仍然駕駛; 明知自己睡眠不足或休息不足,但仍然駕駛; 駕駛維修欠妥當或危險地超載的車輛,尤其是基於商業考慮而驅使駕駛者駕駛有關車輛; 同時干犯其他罪行,例如無牌駕駛、被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未備有保險而駕駛、在學習駕駛期間沒有駕駛教師在旁而駕駛、未經同意取得車輛、駕駛被盜的車輛等; 曾因交通罪行而被定罪,特別是涉及不良駕駛行為、或駕駛前飲酒過多的罪行; 多於一人因有關罪行而死亡,尤其是如果駕駛者明知其行為足以使多人陷於風險,或可以預期多人或會因而死亡; 除導致有人死亡外,更引致一名或多名受害人嚴重受傷; 犯案時的行為,例如沒有停車、訛稱乃受害人引致有關意外、在逃走時急速轉彎把受害人拋離汽車等; 因試圖避免被檢測或拘捕而危險駕駛,並引致有人死亡;及 在保釋期間犯案。 因此,若出現上述加重刑罰的因素,即使案件沒有涉及嚴重受傷或死亡,法院將毫不猶豫地判處即時監禁的刑罰。理由是:市民需要受到保護,以免這類駕駛者足以做成嚴峻/甚至悲慘後果的駕駛方式,為市民帶來重大風險。 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 只是恰巧遇见了你, 这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还是我的幸运! 广州?香港,上午西关啖早茶,中午香港逛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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